幼儿园收费今春有了新规定
张家界日报讯(作者:田贵学)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市从今年春季开始,对幼儿园收费实行规范化管理,收费项目实行统一。幼儿园必须按照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为幼儿提供食宿的,可以收取食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增收其他任何费用。
以往,由于我省对幼儿园收费实行自主收费的市场化机制,部分幼儿园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开始出现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家长们叫苦不迭。我市城区有的幼儿园最高收费每年达到了3150元。今年,省物价局为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规定对幼儿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标准要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确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应视财政拨款、民政补贴和社会捐款等情况适当下调收费标准。伙食费按实际成本分月结算,假期开放和全托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
此外,对于保育教育费、食宿费,则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目收取费用,更不得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名目另外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对城市低保户居民、社会救助对象、烈士子女入园的,幼儿园应适当减免保育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