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组织学习培训《监督法》
张家界日报讯(记者 曾甲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5日,市人大举办学习培训班,市领导刘力伟、胡伯俊、龚文密、张金华、卢建国、陈美林、王莉莉、邓立佳、常建国、范运田、余怀民等在家的市级领导参加了学习。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讲座上的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监督法》辅导讲座录像。
刘力伟在培训活动上指出,《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各级干部尤其是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一府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要逐章逐条地学习《监督法》,熟悉《监督法》的各项规定,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依法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一府两院”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金华在主持学习培训活动时,就如何深入宣传学习和正确贯彻实施监督法作了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