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区谋平安———桑植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综述
作者:webmaster 来源:张家界旅游网
张家界日报讯(作者:陈俊顺 覃章华) 当你走进革命老区——桑植县,你就立即感觉到县城内外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你可曾知道,桑植县地处湘鄂川黔边区,其地形、社情复杂。那么该县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守护着这一方平安的?笔者了解到该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注重预防
其一,“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慎之又慎,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必须坚决纠正,超过群众随能力的决策,必须停止出台。”这是桑植县委、政府在抓经济工作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时,把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侵犯群众利益作为首要原则来考虑。
其二,针对县城区人流物流相对活跃特别是是晚上警务空白时段的特点,该县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预算资金20万元,从复退军人安置的教师队伍中选拔20人组成专业巡逻队,从每晚9点至次日凌晨6点,分成四个组对城区同时进行步巡,在“警务空白”时段做到“猫鼠同步”。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使城区秩序明显好转,特别是“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等市民头痛的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分别同比下降33.1%、49.1%、43%。与此同时,县公安局党组决定推进“警力下沉”,调整组建7个社区警务室,落实社区民警15名,全部实行“一区两警”,强化对“点”的控制。在深化警务制度改革中,整合警力资源,把交警、巡警、派出所警力“三警合一”,划块分片在整个白天时段实行不间断地车巡、步巡和定点巡逻,提高白天见警率,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
其三,建好“四级”防范治安体系。该县在农村广泛建立村、片、组、联户“四级防范”综治网络,选择一批老干部老党员担任调解员、巡逻员、宣传员、帮教员、住处员,把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纠纷调解、信息反馈等融入到村级事务中去,把综治维稳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村级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绝大部分村基本实现了小问题不出组,一般问题不出村。“四级防范”责任主体每年为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提供治安信息200多条,调解民间纠纷2000多起,2006年以来,基层防范组织协助公安共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82人。
联合接访
2006年7月上旬,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全锦程同志就市政法委交办的15个涉法涉诉问题,迅速召集公、检、法、司四长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并在七、八、九三个月开展了联合大接访行动。一是对上级领导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集中接访;二是组织公、检、法、司各家负责人各自约定上访人集中接访;三是对少数因条件制约不能如期到县里来的接访当事人,由四家有关领导参加的接访组进行“下访”。2006年来,他们先后深入到五道水茶园、土溪洞、天星山、沙塔坪、上河溪等地,先后处理了赵某、燕某、林某等上访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对每一案件实行“四定一包”,即对每一案件定领导、定单位负责人、定办案民警、定结案时间,包停访息诉。特别是该县对上级交办的15件涉法涉诉案件,到目前已办结13件,2件正在办理之中,办结率为80.6%,回复率为100%。不但如此,为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该县还专门成立了“桑植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工作创新
2006年以来,桑植政法系统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公、检、法、司各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公安以“三基”工程为重点,先后出台了《桑植县公安队伍教育管理制度》,修订了《目标量化考评办法》、《执法质量考核办法》,不断加强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制定“一岗双责”,中层骨干引咎辞职、末位淘汰、派出所长例会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队伍管理,完善了各项议事制度,保障民主科学决策。特别是在办理各种案件中,严格案件审核,做到对一般案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集中审核、严格把关。今年来,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没有一起冤假错案。
县检察院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中,围绕法律监督、宗旨、服务大局、法制观念、党性观念、工作责任心、理想信念七个方面是否强,开展了问卷调查活动,结果收集到意见15条,集中进行了整改。
县法院在教育活动中,突出以狠抓审判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努力促进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该院2006年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88件,审结516件,收执行案件304件,执行20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结案数增加105件,案件执行数增加166件,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0%,上升2个百分点;案件发改率为4%,下降4个百分点。在全省基层法院司法续效十个主要指标的排名中,居全市法院前列。
县司法局以实现“三强”班子、“四好”队伍、“五化”机关为工作重点。在乡镇第一道防线,在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创新边界联调防防工作机制。着重抓好与别省外县的边界纠纷的调解。有的乡镇经常召开边界联访联调会议,在边界纠纷多的乡镇成立了联调组织,并签订了联调联防协议书。截止2006年11月,全县边界联调联访组织共调解边界纠纷11起,调解成功11起,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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