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收费标准
作者:webmaster 来源:张家界旅游网
12月13日,张家界市永定区物价局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区生猪定点屠宰收费标准。
该区规范后的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由三个项目组成,即:集贸市场管理费、屠宰检疫费和屠宰厂(场)加工服务费。生猪屠宰环节所有收费按固定金额每头猪不超过19元,具体收费标准为:一是集贸市场管理费(包括市场和屠宰稽查管理):收费标准按每头6元执行。生猪屠宰环节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后,猪肉零售环节不再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屠宰和零售环节不再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二是屠宰检疫费:收费标准按每头5元执行。瘦肉精检测费标准按每头2元执行。三是屠宰厂(场)加工服务费(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场场地使用、水电、人员工资、设备物料折旧摊消和屠宰管理等):收费标准按每头8元执行。凡由屠宰厂(场)代客户屠宰生猪的,另按每头6元收取代宰费。客户使用屠宰厂(场)场地、水电、设备等自行屠宰生猪的,一律不得收取代宰费,客户自愿寄存生猪且屠宰厂(场)提供管理服务的可按每头每天2元收取生猪寄存费,对当日存栏次日屠宰的生猪不得收取生猪寄存费。
为严肃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纪律,永定区物价局规定,此次生猪定点屠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标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实施收费,严禁超越收费主体、权限、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乱收费,除上述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生猪定点屠宰过程中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得要求定点屠宰厂(场)代收。各定点屠宰厂(场)一律不得将自愿服务项目变为统一强制收费,也不得为相关部门代收违反政策规定的费用。违者,按乱收费查处。
来源:永定区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