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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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国民经济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据市城市调查队调查, 200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484.5元,比上年增长12.6%。均创建市以来新高。1989年(建市初期)到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各年增幅最高年只在百分之十一以下,而2007年超出了历年最高年二个百分点,为建市以来最高水平。分区县看:永定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万元,达到10094.3元,比上年增长12.4%;慈利县和桑植县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9360.7元和7914.2元,分别增长17.5%和10.3%,实现同步推进, 均为历史最好水平。总体上表现出如下主要特点:
工薪收入上升到新水平。200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达6373.8元,刷新历年水平,比上年增长11.2%,全年逐月稳定增长。工薪收入所占比重达到67.2%,位于可支配收入的主导地位,拉动可支配收入水平上升,贡献率仍然最大。
经营净收入提高50%以上。全年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1022.7元(按可比口经计算),比上年增长51.4%。近几年,城镇居民家庭经营项目逐步增多,投资不断增大,2007年经营效益达到最佳状态。
转移性收入增长强劲。全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348.1元,比上年增长44.0%。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1806.9元,比上年增长58.4%,特别是人均社会救济收入达到41.6元,比上年增长71.9%。
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缩小。全市城镇居民不同收入户的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其中低收入户收入增长迅速, 2007年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84.6 元,比上年增长15.2%,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41.6 元,同比增长10.4%,低收入户收入比高收入家庭收入增幅高4.8个百分点;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7.5:1缩小为7.2:1,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成因是:
国家政策性增加工资。全省出台的公务员津补贴办法和标准,2007年各单位按新的津补贴标准陆续发放。同时,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也得到了相应提高。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企业效益好转,企业职工工资、奖金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增多。各级政府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再就业工程的开展,促进了就业人口的增加,提高了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200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68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0.51人,356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全部消除,城镇失业登记率只有2.6%。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加大了社会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得到提高。二是最低工资指导线标准得到提高,各个档次均有不同程度上调。三是针对物价上涨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了猪肉涨价补贴。四是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大保险年末参保人数达到38.07万人,比上年增长14.6%,全年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达到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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