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法院着力打造司法和谐社会环境
作者:webmaster 来源:张家界旅游网
大调解促进大和谐,由于调解得力,今年1-9月份,桑植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呈现好的发展态势。调解撤诉案件增多,上诉案件减少,民商事案件总结案423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有247件,占58.3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8个百分点。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了“司法和谐”的审判理念,桑植法院在贯彻这一理念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法院调解工作,把诉讼全程寻求调解作为实践这一理念的载体,实行庭前、诉中、诉后三位一体的调解新模式。庭前调解突出快捷与高效,诉中调解讲究有礼有节,诉后调解注重周到规范、透彻到位,追求案结事了。通过三个环节合理安排与分工,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当事人对自身权益的处理权,唤醒案件当事人的和谐意识,调动起他们配合调解的自觉性。
他们在庭前调解中侧重于那些属于当事人为争口气、争脸面而争议不大、矛盾也相对缓和的案件。庭中调解着重为当事人明法析理,阐述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让双方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明确自己正确与错误、有利与不利的因素,是其自愿选择最佳的调解方案。庭后调解的案件属于矛盾较深,分歧较大的案件,要求法官既耐心又诚心,针对不同的案情和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尝试采取多种调解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成功率。经过三个调解阶段,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予以判决结案。
为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该院还建立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召开由审判委员会、业务庭长、评查办、承办法庭参加的逐案分析座谈会,院评查办就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实事和理由逐条作出评析,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承办法官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比较容易接受,对提高审判质量有很大促进作用。由此,发回和改判案件也呈下降趋势。
来源:张家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