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并未降低重点转向巩固成果
作者:webmaster 来源:张家界旅游网
不少农民朋友询问退耕还林续补政策,笔者近日就此问题专门走访了桑植县退耕还林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他们认真负责告诉说:“根据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具体政策,在原先的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对退耕还林农户给予现金补助,标准并未降低。”
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此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与上一期的补助相比,延长期内直补给退耕农户的粮食补助资金只是原有补助的一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近日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虽然在延长期内对退耕农户的粮食补助资金只是原来的一半,但另一半资金将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也是用于退耕农户的,所以说补助标准并没有降低。
今后我国退耕还林工作重点将从大规模推进向已有成果的巩固和发展转变,从退耕造林为主向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为主转变,从大面积的外延扩张向加强经营管护、提高森林质量和成效转变。2007年没有安排退耕地造林计划,并不意味着今后就不再安排退耕地造林。因为《通知》同时也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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