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今冬明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力度更大措施更硬
作者:webmaster 来源:张家界旅游网
今冬明春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大力度的保障。从今年开始,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将实行“一次救助,分期发放”的办法,首批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将于2008年1月15日前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对于擅自降低重点困难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日前召开的全市今冬明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会上传出的好消息。
据悉,从今年开始,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将不再采取冬令、春荒两次救助的办法,而是实行“一次救助,分期发放”的办法,由基层民政部门一次性确定好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但资金发放上按救助对象实际需要分期分批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以免救助对象缺乏合理统筹使用救助资金的能力导致春节后生活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会议要求各地要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简化拨付手续,加快救灾救济资金下拨进度,务必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首批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到人。会议提出,从2008年起,全市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要达到每人每年1000元(含实物),按照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不按照有关标准落实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农村低保方面,由于我市农村困难面普遍较大,2008年将逐步扩大保障面,并提高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两节”期间基本生活,确保所有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不挨饿、不受冻、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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