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湖南考区)的通知
作者:webmaster 来源:张家界旅游网
各市(州)旅游局、省直各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6)12号“关于200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湖南考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二)报名方式
1、各市(州)旅游局可组织本地考生统一向省旅游局培训中心(办证中心)报名,考生亦可直接到省旅游局培训中心(办证中心)报名。
2、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和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还需出示所考语种的学历)、《200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并交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红底近期彩照四张。
3、全省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各市(州)旅游局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审核和汇总工作,于8月16日前向省旅游局培训中心(办证中心)完成报名工作。
二、考试考务
(一)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参考资料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
(二)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三)考试时间
9月16日上午9:00—11:00导游知识专题
9月16日下午14:00—16:00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
(四)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考生在考前15天可通过湖南旅游网(http://www.hnt.gov.cn)或0731-4663300电话查询。
(五)公布成绩发证
10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或16885866声讯电话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三、培训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省旅游局培训中心将在长沙举行考前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8月27日,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费用
报名费2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培训费300元/人;参考资料费:1、《导游知识专题》30元/本;2、《汉语言文学知识》25元/本;3、《英语》24元/本;4、《日语》25元/本;考生可根据所报考试的科目购书。
五、联系
省旅游局培训中心电话:0731—46633004720345
传真:0731—4720345
报名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湖南省旅游局一办公楼101室办证中心
邮政编码:410001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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