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 来源:
2月11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8年的民族宗教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余怀民作了书面讲话,市人大副主任胡建国,副市长刘曙华出席会议。
200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成绩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张家界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民族政策不断落实,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经济不断发展,民族活力不断显现;干部队伍不断优化,人才资源日益丰富;宗教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宗教文化旅游品牌初步形成;干部作风不断转变;自身建设取得实效。
200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将具体要抓好坚持以团结进步为主题,拓宽城市民族工作新领域;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步伐;加强民族文化建设。扩大民族工作影响,丰富世界旅游精品建设的文化底蕴;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全面进步;坚持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载体,落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新措施;坚持以服务社会为目标,提高宗教界对外形象;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七个方面的工作。
刘曙华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宗教工作任重道远,使命艰巨。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乘势而上,奋力开拓,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张家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刘曙华最后强调,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握主题,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抓住关键,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长期和谐稳定;加强自身建设,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实效;加强组织领导,为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余怀民在书面讲话中强调,在认识、对待民族宗教问题上,要增强政治性和全局性;在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上,要把握原则性和科学性;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上,要突出机智性和针对性。
会上,各区县民族宗教局局长先后作了表态发言。